您正在使用IE浏览器,为了获得更好的浏览体验,请升级到最新版Edge浏览器或者安装Chrome内核浏览器获得最佳浏览体验。 查看详情 / 关闭提示

X

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街道> 大竹林街道办事处> 政务公开> 基层政务公开 > 公共法律服务

[索 引 号]
115000005567784755/2024-00641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行政法规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竹林微党课 |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交纳党费的规定
[ 成文日期 ]
2024-03-25
[ 发布日期 ]
2024-03-25
[ 有 效 性 ]
有效

竹林微党课 |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交纳党费的规定

字号:
分享:
打印: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

对已纳入社保发放离退休工资且工资不好区分基本养老金和津补贴的,可按照本地区本单位同等收入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数额大致相当的原则确定党费交纳基数。

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者按1%交纳党费。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即将离开“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