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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微党课 | 谈谈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日期:2023-11-27

在党员流动中,没有转来党员组织关系或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没有出具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以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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