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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5567784755/2023-0116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20 | [ 发布日期 ] | 2023-04-20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翠云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域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辖区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协助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国有土地;为辖区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组织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 负责辖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4. 负责辖区民政、教育、财政、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科普、民族宗教、外事侨务、退役军人、民兵、兵役、劳动就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物业管理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5.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信访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司法行政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 负责辖区安全生产、防汛防震抗旱、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安全事故防控能力。
7. 抓好辖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公租房、出租屋和非本辖区户籍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辖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8. 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社区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指导辖区社会组织开展各种公益活动。
9.承办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根据渝两江党发〔2019〕21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街道职能作用,街道综合设置党政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翠云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行政单位1个:其中内设机构8个,设置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工委办牌子)、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财政办公室、统计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另设置人大工委、纪工委、武装部、总工会、团工委、妇联、商会等;事业单位6个,包括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司法所1个,按“一街一所”设置。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51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2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8.78万元,上年结转54.6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70.4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翠云街道福安社区居委会迁建工程、翠云街道云创社区筹备组(中央公园片区)社区用房装修工程等项目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51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3.9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60.5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2.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0.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0.4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29.19万元、农林水支出1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5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2.8万元、其他支出38.78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1270.4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翠云街道福安社区居委会迁建工程、翠云街道云创社区筹备组(中央公园片区)社区用房装修工程等项目经费。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77.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77.01万元,比2022年增加 123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2.18万元,比2022年增加189.85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 ;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714.83万元,比2022年增加1041.8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翠云街道福安社区居委会迁建工程、翠云街道云创社区筹备组(中央公园片区)社区用房装修工程等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78万元,比2022年增加38.7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资助翠云街道城市体育公园(云竹路社区)购置公共体育健身设施项目、资助翠云街道翠渝路社区乒乓球场购置公共体育健身设施项目等经费,主要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翠云街道办事处2023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8.4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68.69万元,比上年减少216.97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在保基本、保民生的基础上,落实两江新区管委会“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14.83万元。
(四)重点绩效评价情况。纳入重点绩效目标评价的项目1个,具体为“翠云街道2021年垃圾分类维护费”项目,金额337.4万元,评价结果良;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喻孟连 联系方式:023-6788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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