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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5567784755/2019-0034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19-11-07 [ 发布日期 ] 2019-11-07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翠云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域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辖区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协助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国有土地;为辖区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组织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 负责辖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4. 负责辖区民政、教育、财政、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科普、民族宗教、外事侨务、退役军人、民兵、兵役、劳动就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物业管理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5.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信访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司法行政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 负责辖区安全生产、防汛防震抗旱、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安全事故防控能力。

7. 抓好辖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公租房、出租屋和非本辖区户籍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辖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8. 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社区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指导辖区社会组织开展各种公益活动。

9.承办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根据渝编办〔2005〕430号文件规定,街道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综合设置党政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内设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工委办牌子)、社会管理综治科(挂信访办、安监科牌子)、社会事务科(挂社会保障科、计生科牌子)、城市建设管理科、财务统计科、司法所、街道人大工委、纪工委、武装部、总工会、团工委、妇联;事业单位5个,包含市政管理监察大队(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派驻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园林绿化环卫所(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站牌子)4个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3362.3万元,支出总计13362.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3.82万元,增幅18.16%,主要原因是2018年街道购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用房。

2.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3362.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053.82万元,增幅18.16%,主要原因是2018年街道购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用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62.3万元,占100%。

3.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362.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053.82万元,增幅18.16%,主要原因是2018年街道购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用房。其中:基本支出2142.09万元,占16.03%;项目支出11220.21万元,占83.97%。

4.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36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3.82万元,增幅18.16%,主要原因是2018年街道购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用房;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1.03万元,下降7.55%,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达支付条件。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36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3.82万元,增幅18.16%,主要原因是2018年街道购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用房;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1.03万元,下降7.55%,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达支付条件。

3.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 比较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4.62万元,占24.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9.24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政策,减少运行费用。

(2)国防支出15万元,占0.11%,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公共安全支出51.32万元,占0.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75万元,下降25.7%,主要原因是按审计金额支付社区矫正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等项目经费。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5.17万元,占1.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23万元,下降37.52%,主要原因是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未达支付条件。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57.94万元,占8.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4.53万元,下降17.44%,主要原因是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未达支付条件。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84.87万元,占18.6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73万元,下降0.47%,主要原因是医疗补助未达支付条件。

(7)节能环保支出30万元,占0.22%,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8)城乡社区支出5749.77万元,占43.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34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是部分社区建设项目未达支付条件。

(9)农林水支出8.57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43万元,下降61.05%,主要原因是水利事务支出减少。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6.77万元,占1.5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3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减少。

(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0万元,占0.22%,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2)住房保障支出55.77万元,占0.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60万元,下降34.67%,主要原因是据实支付住房保障支出。

(13)其他支出22.5万元,占0.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万元,下降15.09%,主要原因是社会救助补助资金未达支付条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2.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1.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19万元,增幅2.45%,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4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7.46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本年落实厉行节约政策,降低支出。公用经费用途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场所运行维护费用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02万元,下降41.59%,主要原因是投资项目减少。本年支出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02万元,下降41.59%,主要原因是投资项目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3.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93万元,下降42.3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7万元,增加2.85%,主要原因是经两江新区管委会批准,按规定报废已达使用年限的三辆公务用车后,新增购置三辆公务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上年支出数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42.9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车辆更新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4万元,下降4.53%,主要原因是按实际购车费用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2.96万元,主要原因是经两江新区管委会批准,按规定报废已达使用年限的三辆公务用车后,新增购置三辆公务车共计42.96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5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7万元,下降52.35%,主要原因是落实公车管理制度从严控制公务车运行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8万元,下降41.64%,主要原因是落实公车管理制度从严控制公务车运行费用。

公务接待费0.58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42万元,下降97.8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4.68万元,下降98.3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经批准报废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购置3辆,公务车保有量仍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38元,车均购置费14.32万元,车均维护费2.3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7.4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场所运行维护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134.1万元,增长20.84%,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人员、物价上涨造成物业费等办公场所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9.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6.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87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街道对4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518.18万元,完成6393.82万元,完成率85.04%。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喻孟连,联系电话:023-6788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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